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

2012年<大樹教會我的事>國中小徵文比賽簡章


2012年<大樹教會我的事>國中小徵文比賽簡章
主辦單位: 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
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
徵文目標:
引領學生從小觀察周邊一草一樹、啟發愛惜生態環境。 



獎項與獎金
(一)徵文對象:目前就讀於國中、國小之在學學生(請以報名時之學級身分作組別勾選)
(二)徵文主題:「大樹教會我的事」。
(三)獎勵與體例
1.國中組:
作文一篇(1000字以內),第一、二、三名獎金依序為一萬元、八千元、五千元,獎狀一張。佳作八名,每名二千元,獎狀一張。
2.國小組:
高年級組:作文一篇(600字以內),第一、二、三名獎金依序為八千元、六千元、四千元,獎狀一張。佳作八名,每名一千元,獎狀一張。
中年級組:作文一篇(400字以內),第一、二、三名獎金依序為七千元、五千元、三千元,獎狀一張。佳作八名,每名一千元,獎狀一張。
低年級組:圖畫一張,優選十名,每名一千元,獎狀一張。

送件
請自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(www.futien.org.tw)。
中年級組以上(含):報名表填妥後,連同原稿件並請影印兩份;
低年級組: 報名表填妥後,圖畫作品一份(報名表一份即可請勿與稿件、圖畫一同裝訂),自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前,以掛號郵寄:222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70巷10號6樓,「2012年<大樹教會我的事>國中小徵文比賽審核小組收」。
評審
一、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,評審委員名單於公告得獎者時,一併公布之。
二、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訂定之,分初審、決審兩階段進行。

公佈
得獎名單預計於10中旬於本會網站公告,並另以專函通知得獎人。
出版與推廣
一、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,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且優先之出版權利,出版時不另行支付稿費。
二、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、整理、印刷書面刊物,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(例如以影像掃瞄、光碟形式,或電腦網路連結),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數位化、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等形式)及轉載之權利。

附則
一、 小學中年級組以上(含):作品請使用六百字稿紙,採直式直書,使用正體字,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(不得打字或影印),第一行需空四格標上文章名稱,各段文章開頭需空兩格。
低年級組:圖畫作品請在八開圖畫紙上自由表現,並用30字以內文字(可
使用注音)於作品述說創作意涵。
二、稿件、圖畫內請勿出現作者姓名。作者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,並親自簽名或蓋章。稿件一律不退稿,請自留底稿。
三、作品限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,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。若有上述諸情形,除取消名次,追回獎金外,作者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四、如有爭議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,請留意本會網站www.futien.org.tw。
五、本會審核小組 電話:(02)2662-3166 傳真:(02)8192-697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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