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27日 星期四

鳳山兒童徵稿

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鳳山兒童徵稿實施辦法
一、     依據:本校教務處工作實施計畫
二、     目的:
(一) 提供舞台,學生在寫作與書畫中激發潛能,精益求精。
(二) 提供楷模,學生在研讀與欣賞中引發興趣,多元學習。
三、     對象:鳳山國小學生
四、     徵稿內容:
(一)   徵文:低/校慶祝福(50字短文) 、中/我最喜愛的一本書(500字以內)、高/鳳山國小最美的風景(500字以內)、或其他題目自訂(500字以內)
(二)   徵畫:繪畫類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 (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(三)   書法作品
  1. 硬筆書法:1-6年級作品大小為A4大小,【開學9月擇期辦理】
  2. 書法作品:中高年級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班級與校名(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五、     徵稿日期: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12日止。
六、     徵選:
(一) 初選:由導師進行初選,挑選優良1-3件,送至教務處。
(二) 複選:再由教務處遴聘專長教師進行複選,優秀作品依版面需求刊登或校慶鳳藝坊展示,以及配合104年度學生美展送件。
七、     獎勵:凡作品獲選刊登或展示者,將依件數比例擇優發給獎狀以資鼓勵。
八、    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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